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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纠纷的处理机制】

 

【总则】


针对“锏鑫化工商城”,以下简称平台。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制定本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为了保障平台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商务市场秩序,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平台所有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方案。本方案所称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不适用本方案。

 

【服务协议】

1、平台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平台将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平台将提供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款。平台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平台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4、平台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5、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平台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平台将依法提供。


6、平台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7、平台必须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8、平台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9、平台在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时,将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10、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入驻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11、平台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入驻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12、平台开展自营业务过程中,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入驻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平台对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交易规则】

 

1、 平台交易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2、 交易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在交易过程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3、 平台入驻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平台入驻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用户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4、 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交易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5、 订单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订单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订单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订单标的进入用户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订单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 交易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平台经营者和用户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平台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7、 交易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8、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 平台和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平台对产生交易纠纷的处理机制】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平台实施如下处理机制。

 

一、部门职责

 

公司指定客户服务责任人,负责客户交易纠纷的预处理,包括与客户充分沟通协商,纠纷的信息传递、材料的收集、传递和报告,并负责配合对已形成的诉讼纠纷进行处理,协助风险管理部收信相应的证据材料。

 

公司相关部门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客户投诉途径,在商城平台页面底部显要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客户投诉处理,认真、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建立投诉处理不当的责任追究和机制。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客户投诉的集中处理,包括设立客户服务代理接受客户电话投诉、协调处理相关部门与客户沟通无果的投诉请求,并检查相关业务部门的处理结果。

 

风险管理部负责客户交易纠纷所涉法律问题的处理,包括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客户投诉处理的法律意见,处理业已形成的诉讼类纠纷,以及负责对公司自行处理的诉讼纠结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客户交易纠结的分类处理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客户交易纠纷信息进行分类登记,根据客户交易纠纷风险程序的大小,将客户交易纠纷分为以下四大类:

1、因公司相关部门业务差错或其他过错给客户造成损失引发的客户交易纠纷; 

2、由于行情交易系统故障,发生应急事件等客观原因引发的客户纠纷;

3、因客户自身对系统使用、规章制度、产品购买不熟悉,或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对员工按章事感觉不便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4、其他原因引发的客户纠纷。

 

公司相关部门应将上述客户纠纷信息分类登记结果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对其中可能引发诉讼风险的纠纷信息重点监控并同时报风险管理部备案。


对于以上分类登记的客户交易纠结,就贯彻以下应对、处理原则:

1、对于客户自身原因形成的纠纷,以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为主,公司相关部门应从客户的角度考虑纠纷产生的原因,设计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对于因公司原因形成的,坚持以减少诉讼防范风险为主,积极做好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并配合客户解决问题,平台将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在交易争议处理中,平台应当提供用户所有交易记录。因平台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平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非诉讼纠纷的处理流程

 

公司相关部门在处理客户交易纠纷过程中,应以消除矛盾、缓和纷争为原则,与客户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已发生的非诉纠纷事项,相关部门应视情况采取跟踪核查、协商解决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

 

公司指定处理客户交易纠纷的客户服务负责人, 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分析投诉形成原因,如为员工业务差错所导致,应由客户服务负责人为主成立协调小组,负责及时与客户协商赔偿方案:如赔偿方案涉及金额不足1000元的,由部门领导审批;涉及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处理,并知会风险管理部。如受理的投诉内容涉及到公司相关规定或系统运行等情况时,客户服务负责人应在了解情况后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必要时应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报告给风险管理部。

 

公司相关部门指定处理客户交易纠纷的客户服务责任人,接到客户投诉后由该责任人先负责与客户联系协商,并将客户投诉情况、解决问题的方案报告给部门负责人,供其进行决策。如客户服务责任人与客户协商未果的,应将情况说明报送至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在分析、判断基础上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再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如投诉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将相关法律问题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提供相应处理意见。

 

四、诉讼纠纷的风险评估、论证及应对措施

 

因客户交易纠纷被诉的,应及时报公司客户服务部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提出解决方案,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风险管理部收到客户部传递的诉讼材料后,应当及时就诉讼的事实依据是否完备、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公司及营业部可能承受的败诉风险大小等问题组织论证,提出应对或处置意见。客户单独起诉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下诉讼,应将处理结果报风险管理部备案:(1)涉及金额较小的诉讼;(2)其公司影响较大的诉讼。必要时,公司可以聘请具备资质的执业律师及律师机构协助处理诉讼事务和草拟、审核重要法律文件,公司相关部门自行处理客户交易纠纷过程中提交有关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的法律文件,以及需要公司签署的法律文件,应经风险管理部审核。风险管理部可以直接向公司相关部门调取诉讼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需要由相关部门补充证据材料的,可以要求其补充。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处理或聘请执业律师代理的诉讼,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形成案件进展报告报公司总经理。

 

五、其他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涉及的客户交易纠纷。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制度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上海剑颀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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